招录规则不公开只会导致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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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6:00 深圳商报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毕业生陈再雄在通过某市司法局面试和笔试后,却因眼睛近视超过600度被拒绝录用。该市司法局做出此决定,依据的是未向社会公开的《公务员体检标准》,而此前公开的《公务员招生简章》丝毫未提及视力限制。陈再雄认为这属于歧视,向司法部提出行政复议,并获受理。(《京华时报》5月18日) 我们应当感谢陈再雄的较真让这一不为人知的标准浮出水面。该市人事局和司法局相关人士对这起事件的解释为:《公务员体检标准》为内部文件,不对外公开,我们内部掌握,但肯定保证公平、公正。如此解释,笔者真是始料未及。 信息公开是打造现代服务政府的必需,一个公平公正的规定必须在事前就让“参赛者”知情,相关部门采取屏蔽录取标准的做法不仅漠视了考生的正当权益,而且在规则上严重失当。这一做法的“好处”在于,它让这些标准规避了公众舆论监督,这不仅与政策的公共性相违,而且也为公务员招录工作中“人治”影响提供了空间,而寄望通过所谓的“内部把握”来维护公平公正则更是虚妄。(北京陈丰) 作者:北京陈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