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4项涉农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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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7:50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5月18日讯(实习记者 谭斯亮记者文华)记者今日从物价部门获悉,我省部分涉农收费标准从即日起将予以降低,包括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费、拖拉机号牌费、渔业船舶检验费、海事调解费共4项。 对一个批次出栏猪、牛、羊50头,禽1000只以上的养殖企业和个人及日屠宰猪、羊500头、牛100头、禽10000只以上的屠宰厂,动物产品检疫费收费标准降低30%,即按湘价费〔2002〕323号附件四《湖南省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收费标准》规定收费标准的70%收取。 “九二式”拖拉机不反光号牌费由每辆(付)30元,降低为每辆(付)25元;“九二式”拖拉机反光号牌费由每辆(付)50元,降低为每辆(付)40元。 总长为12米(含本数)以下渔民自用从事捕捞渔船的收费标准降低10%,即按湘价费〔2002〕323号附件十四《湖南省渔业船舶检验计费标准》规定收费标准的90%收取。 海事调解费则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30%,即按湘价费〔2003〕323号文件规定的“调解成功的”按不超过损失金额1%,降低为0.7%;“调解不成功的”按不超过损失金额的0.5%,降低为0.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