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狱逃跑加刑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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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7:50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5月17日讯(通讯员 刘蔚 记者 李凌 实习生 郭笑)日前,衡南县法院以脱逃罪判处王芳益有期徒刑2年。 26岁的王芳益系衡阳县岣嵝乡人。1997年12月因盗窃被劳教2年6个月。2002年3月因诈骗被判刑1年。2003年5月7日因犯抢劫罪被衡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同年5月投入衡州监狱二监区服刑。今年王芳益向监管干警提出自己患有性病,要求到医院治疗。1月18日上午,衡州监狱二监区副教导员贺文衡和干警王文春带着王芳益来到衡阳市南华大学附一医院看病。当天下午3时30分许,王称表姐住在衡阳市学苑路,要求干警带他到表姐处拿钱治病。贺文衡带着王芳益乘坐出租车来到学苑路,王从出租车上下来后,趁贺文衡付车钱之际脱逃。脱逃后,王芳益流窜于衡阳市珠晖区、衡阳县渣江等地。2004年1月20日下午5时许,王在衡阳市呆鹰岭地段被监狱干警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