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保送生必须参加中考 20日推荐截止 名单公示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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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9:09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吕冰冰)深圳今年高中录取保送生的推荐截止时间是本月20日,从25日—31日,每个拟保送的学生,将在本校张榜公示。昨天记者从深圳市招考办获悉,今年深圳的中考保送生推荐办法已正式出台。 今年深圳的省、市、区重点及省一级公办普通中学可以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到本校高中就读,荔香中学可以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到南头中学就读。保送生必须是全面发展、品学兼优,具深圳市户籍、蓝印户口或享受市政府优惠政策的对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子女。保送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能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保送。为提高保送生工作的信誉和质量,凡被推荐为保送生的学生,必须参加中考,市招考部门将其成绩存档。但被批准为保送生的考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和参加其它学校的录取。 推荐保送生比例为:以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数为基数,市属及省市公办重点中学限25%以下,区重点及省一级区属公办中学限15%以下。 招考办要求,各学校于5月20日前将被推荐为保送生的学生名单,连同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签名、学校盖章的《保送生审批表》送招办512室。对于属享受市政府优惠政策照顾对象的子女,还需附有关证件或证明复印件(复印件上须由学校验证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招考办特别提醒考生和家长,拟被学校推荐为保送生的考生,本人及家长均必须亲自在《2004年深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保送生审批表》中相应栏内签名,承诺自愿保送特定的某高中,并不再填报其它高中学校的志愿。各学校于5月25日—31日在将拟录保送生名单在本校公示,并同时在公示栏内公布市招考办投诉电话:82294165、82294046,接受师生公开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