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囤积土地超过两年就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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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9:1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北京讯 (记者曹丽辉)昨天,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国务院新闻办记者招待会上透露,建设部将从立法、许可两个方面打击房地产开发商囤积土地的现象。 仇保兴透露,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只囤积土地不搞任何建设,超过两年土地就要给予没收。 仇保兴指出,据初步统计,全国660个城市和两万多个镇中有五分之一存在“形象工程”。有的小城市马路超过100米宽,有一个城市只有5万多人口,但建的广场却可以站6万人。建设部将采取措施严控“形象工程”。 仇保兴还谈到,经过半年的清理整顿,全国已有3000多个开发区被撤消,清理退回的土地共有300多平方公里,这些退回土地基本上重新复耕。 此外,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日前透露,今后,除经国家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分期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外,其他建设项目用地一律不得分期办理建设用地审批,违者责任由分拆项目的审批机关承担,并将按照骗取批准、非法占地论处。(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