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产后三天结扎不搞一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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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9:17 南方都市报 |
提倡产后三天结扎不搞一刀切 对婴儿情况不稳定或产妇有发热等禁忌症的不适宜 本报讯(记者邹琳 通讯员曾德明)针对有基层干部反映的、要求超生妇女在生育3天内做结扎手术会影响身体的顾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计生委)昨天表示:提倡分娩后3天内做结扎术,不是一刀切。对婴儿情况不稳定或产妇本身有发热等禁忌症的不适宜做结扎术。 据省计生委介绍,卫生部与国家人口计生委于去年3月联合颁布了《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其中对输卵管结扎术常规的手术时间规定:分娩后、中期妊娠引产流产后、人工流产后是适宜时间。 省计生委表示,据医学文献综述,分娩后72小时内做输卵管结扎术,可降低感染率,所以妇产科界专家普遍认为,提倡分娩后3天内结扎,产妇也可利用产假时间做手术,利于身体恢复。这一做法更适合于住院分娩者。 针对要求已生二孩及以上子女的妇女在产后3天内施行结扎手术的问题,省计生委表示:提倡3天内做结扎术,不是一刀切。1997年省计生委和省卫生厅曾联合发文,提倡分娩后3天内做结扎术,也有适应范围:对婴儿情况不稳定或产妇本身有发热等禁忌症的不适宜做结扎术。该文件下发至今,省计生委都没有把“产后3天结扎”作为“及时率”的考核指标,而是把“产后3个月”作为“及时率”的考核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