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局长被拘留 农妇获国家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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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9:18 南方都市报 |
骂局长被拘留 农妇获国家赔偿 “拘留7日”处罚被撤销,局长将向农妇道歉 本报讯陕西吴旗县农妇白彩珍因为骂公安局长一句被拘留,此案经媒体报道后在全国引起反响。记者昨日了解到,延安市公安局已经撤销了对白彩珍“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将给予白彩珍国家赔偿,吴旗县公安局长张鸿翔被要求向白彩珍赔礼道歉。 今年3月7日,白彩珍家中被盗,报案后公安机关迟迟不出警,窃贼没有抓到。白彩珍到县城上访,并拿到了副县长李建民关于破案的指示找公安局长张鸿翔,张鸿翔对此很不高兴,白彩珍情急之下骂了张鸿翔一句,为此被拘留7天。白彩珍从拘留所放出后向公安局讨要说法。 5月13日起,陕西媒体及新华社对此案进行报道,引起延安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消息见报当天,延安市公安局就紧急召开党委会,并组成调查组连夜赶往吴旗县进行调查。5月17日,延安市公安局依据调查结果,发文撤销了对白彩珍“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调查组认为本案中白彩珍辱骂公安局长张鸿翔的行为,是在县公安机关调查白彩珍家中被盗案时未及时出警,案件未能及时侦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找公安局长催案的情况下发生的,且辱骂情节显著轻微,不应给予治安处罚,原行政处罚决定不适当。经研究决定:撤销吴旗县公安局2004年4月26日作出的对白彩珍“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除此之外,调查组决定对白彩珍进行国家赔偿,要求公安局长张鸿翔作出深刻检查,并向白彩珍赔礼道歉;出警不及时的铁边城派出所教导员高志宏被撤职,所长梁树宏深刻检查,并向全市公安局通报,该案的整体情况则要向省公安厅汇报。 (《华商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