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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感谢费”37万 “贵化”两老总同领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9:33 贵州都市报

  金黔商城 金黔贵州 金黔财经 金黔IT金黔体育金黔专题贵州都市报: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370号邮编:550001E-mail:部门电话:(区号0851)总编室:67739396773879—3267夜班编辑部:67745886773879—3245广告部:6773331(王小姐、邱小姐)网络部:67748476773879—3495传 真:6772182◎贵州日报 ◎贵州都市报 ◎贵州商报 ◎西部开发报 ◎文摘报 ◎经济信息时报 ◎新报◎新闻窗◎金黔在线收受“感谢费”37万“贵化”两老总同领刑http://www.gog.com.cn2004年05月19日金黔在线金黔在线讯利用工程和设备维修,大肆收受施工单位的“感谢费”,昨日,贵阳市中院对原贵州化肥厂有限责任公司老总曹洪和副总刘铁力受贿案(本报曾报道)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分别判处曹洪和刘铁力有期徒刑10年和11年。贵阳中院认定,曹洪身为国有企业负责人,在担任贵州化肥厂副厂长和贵州化肥厂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正处级)期间,利用职务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贵化”保温、防腐等工程以及设备维修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0余次非法收受施工方的人民币170000元,已构成受贿罪。该公司副总经理(副县级)刘铁力在担任贵州化肥厂机动科科长至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29次收受与本企业有经济往来人员的贿赂20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受贿罪。案发后,刘铁力退还赃款199000元及一根价值4750元的金条。因曹洪归案后向检察机关提供侦破案件的重要线索,有立功表现,刘铁力认罪态度好,有一定悔罪表现,且两人积极退赃,法院遂对两人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赵车严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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