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高校学生担任法官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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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9:36 法制日报 |
本报厦门5月18日电(记者郭宏鹏实习记者徐占升章水仙)5月18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合作建设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的授匾仪式暨审判助理签约受聘仪式在集美区法院举行。据悉,这是法院首次从高等院校的学生中聘任审判助理。 集美区法院院长姚新民说,法官陷于大量的事务性工作,就无法集中精力行使审判权。在这种情况下,审判助理人员的聘用成为当务之急。2003年下半年,该院即提出了从高等院校中聘任短期审判助理的设想。 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廖益新表示,法学教育是个实践性极强的学科,这次与集美区法院的共建活动将为法学院在校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实践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