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现首例“大头娃娃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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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10:10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江南时报姜振军徐霞沈建华)前天,盐城市盐都区“大头娃娃”小杨杨向盐都区法院提起诉讼,将盐都区学富镇“亲亲”超市推上了法庭。法院接到原告的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后,立即受理了此案,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同意原告缓交全部起诉费用。 据小杨杨的父亲杨立军介绍,去年12月30日孩子出生后,由于妻子的奶水不足,在孩子吃了七八天母乳后便断了“粮”,此后家人一直给她喂从镇上的“亲亲”超市购买的标识为“黄金搭档”的婴儿奶粉。不久,家人发现小杨杨体重增加缓慢,整天哭闹不止,而且时常呕吐……后经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诊治为营养不良、中度营养性贫血、浮肿。小杨杨所食用的奶粉经盐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所检验不符合《婴幼儿配方奶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通用技术》规定的要求,蛋白质明显偏低。 事情发生后,经盐都区消费者协会调解未果,小杨杨便向法院起诉“亲亲”超市,要求对方赔偿医药、医疗、营养、护理等费用1182.7元,精神抚慰金5万元。小杨杨的爸爸杨立军告诉记者,在小杨杨最需要营养的时候,“亲亲”超市所售的奶粉却耽误了她的成长,而且对孩子将来的智力、身体乃至思想都会产生不良的影响。“小孙女在自己不懂事的时候就受那么大的苦,真叫人寒心。”小杨杨的奶奶欲哭无泪。 在得知小杨杨将自己告上法庭的消息后,“亲亲”超市的刘姓负责人表示出了无奈,她说:“我们也是受害者,进货时商家也提供了相关的营业执照、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谁能想到证照齐全的奶粉会是劣质奶粉呢?”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一直想办法和生产厂家联系,希望还超市一个清白,可一直未能如愿。自从“黄金搭档”牌奶粉被“曝光”后,超市的经营大受影响,一些“不知是非”的人也借此上门索要赔偿金。 小杨杨的代理律师李兵国认为,这是一种因产品质量问题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当事人小杨杨可以选择超市或者生产厂家为被告,但考虑到诉讼成本和效果,就选择了地处当地的“亲亲”超市,目前正等待法院的开庭审理。同时李律师表示,超市和生产厂家之间存在连带责任,不管案件结果如何,超市也可因此通过法律途径来追究生产厂家的责任,挽回自己所受的损失,因为不管如何,产品是劣质品,这才是产生“大头娃娃”的罪魁祸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