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法律中的公民参与”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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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17:57 人民网 |
人民网北京5月19日讯记者吴志华报道:在城市建设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如何通过法律制度来鼓励和保障广大公民积极参与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中切实保障市民的权益,为市民提供一个良好而合理的生活空间?这是世界各国在现代化城市建设中普遍遇到的难题。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建设部和德国经济合作与发展部、德国技术合作公司今天在北京联合举办“城市规划法律中的公民参与”国际研讨会,来自中国和德国的政府官员和专家就此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 中国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和德国联邦议会副议长福默尔博士在研讨会上发表了演讲。刘志峰副部长在演讲中,详细介绍了中国政府有关保障公民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法律和法规。他强调,城市规划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体现,虽然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但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城市中的公共利益、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平衡,公众应当有权利参与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只有通过广泛而有效的公民参与,才能使城市规划更加合理、科学,才能使城市发展更加有利于公众的生活和工作,才能实现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的目标。 德国联邦议会副议长福默尔说,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必然介入到市民的生活空间,因而市民有权并有能力与政府、专家一起共同参与和承担城市规划的责任。她认为,鼓励公民参与城市规划是十分重要的,一是可以使市民了解和理解国家和政府正在做什么和需要做什么;二是可以避免城市规划中经常出现的错误和失策;三是市民对他们所居住的环境和生活需求最了解,可以为城市规划提供新的点子和建议。公民参与也有利于维护国家和市民之间和谐而稳定的关系。福默尔博士说,德国战后大规模城市建设留给人们一个沉重教训,即古老的城市建筑很大一部分不是毁于战争和自然灾害,而是那些迎合目光短浅的审美时尚和不尊重历史的城市规划。为此,福默尔介绍了德国目前在城市规划中鼓励和保障公民参与的做法和相关的法律制度。 中德“城市规划法律中的公民参与”国际研讨会将举行两天。德国柏林技术大学教授赛福、德国达姆施塔特市规划局处长毕克、德国波茨坦芬特堡促进委员会主席艾申博格、中国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毛其智、南京市规划局叶斌、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副会长任致远等也将在研讨会上发言,阐述了他们对城市规划中公民参与的看法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