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天害理的骨灰盒抵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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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0:21 红网 |
这绝对是一则让人哭笑不得的新闻!盘锦市43岁的下岗女工任海燕,经朋友介绍来到安顺殡仪福利厂做兼职会计,双方谈好每月400块钱工资,可半年过去,应得的2400元工资一分未得。任一纸诉状将厂方告上法庭,官司虽然打赢了,但判决生效后的15天里,任海燕并没有接到一分钱,于是她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谁知法官以王厂长因侵占职工养老保险30多万元,马上就要被判刑为由,提出用24只骨灰盒抵欠工资。无奈之下,任海燕只好把这24只骨灰盒捧回家里,在联系买主未果的情况下,将它们束之高阁,吓得小女儿天天问:“那里有没有鬼呀?”(5月19日《华商晨报》) 这正应了那句老话: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殡仪厂自然就靠死人啦!王厂长靠死人发财,——报道中只说他侵占职工养老保险30多万元,谁知他有没有靠高价出售骨灰盒发大财呢?最后还要靠死人用品给职工充抵工资,真是生财有道,管理有方。对于这类黑心老板来说,做出什么样坑害百姓的事都不值得大惊小怪,可怪的是,作为法官竟然会作出此等荒唐的判决出来。难道他不知道这样的判决实属伤天害理吗? 何谓天?天就是民意、民俗,民意不可侮,民俗不可违。凡事图个大吉大利,就是中国百姓最大的心愿,也即是民意之一种;凡事皆要恪守民尚习俗,中国人是不会轻易去触犯沿袭千百年的民俗禁忌的。试想一下,家里堆放着24只卖不出去的骨灰盒,是怎样地晦气和不吉利;再想一下,在任海燕的左邻右舍眼里,她把那么多的骨灰盒留在家里,犯的是多大的民间禁忌,不指责她这么做有害公序良俗要算客气了。此中道理,法官不可能不懂,但他硬是连骗带哄逼迫她接受这荒唐的判决,此谓伤天! 何谓害理?王厂长固然因为侵占职工养老保险30多万元,将面临牢狱之灾,但殡仪厂还在,其他职工还在,工厂还得照常经营,不可能没资金,也不可能不给其他职工发工资,凭什么就不给任海燕支付现金,非得用24只骨灰盒充抵她的工资。再说,法院凭什么算出24只骨灰盒值2400元钱(原来说好的给玉制的,到手的却不是),即使按标价计算,同样一只骨灰盒,在掌权者手中可以卖到比实际价格高得多的价钱,在下岗职工手中可能连原价的一半都卖不到。结果比这个还糟,任海燕不要说低价卖出,压根儿一只也卖不掉。结局之悲竟至于斯:任海燕不但没从这24只骨灰盒中换回半年的辛苦钱,反而惹来了一身晦气!如此判决,法理何在? 如是,笔者建议,任大姐,把这24只骨灰盒捧到法官家里,一分钱不要,白给,看他要不要!(稿源:红网)(作者:王学进)(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