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未必不能“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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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4:49 深圳商报 |
建设部官员近日公开表示,未来大中城市房价很难降下来,理想目标是每年上涨3%左右。 此说似可商榷。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批租”土地使用制度,即用地者可以向政府购买一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而其中大部分税费,用地者须一次性支付。据悉,在目前的房价构成中,税费及房产商利润占到60%,建筑成本只占40%。房地产开发中土地占有的税费太多,是房价过高的直接原因。 去年年底召开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公布《中共中央关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到:“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现在国家的土地使用税体制改革中,已经将“物业税”的开征提到议事日程,即将以往在房价当中一次性交纳的税费改成按年收取。显然,改革后房地产的开发成本将有大幅度降低。根据深圳地产界研究人员分析,由于地价和相关税费分70年交,目前售价6000元/平方米的房子,从理论上说,按3600元/平方米的价格销售即可盈利。当然,对购房者来说,“买房便宜用房贵”时代正在来临。征收物业税还会促使地方政府改变其短期行为,更关心投资环境,同时,对一个城市未来的各届政府也才更加公平。因此,开征物业税是好处颇多,势在必行。据悉,广州、上海都已经表示可能将于今年内开征物业税,我们有理由对中国房地产价格下降抱以乐观的期待。 通过制度设计把过高的房价降下来,中国广大中低收入家庭才能买得起房、住得起房,从而更加切实地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无论是房地产市场本身的要求还是从追求社会公正的目的出发,我们都应该为此而努力。 作者:鲁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