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港澳法律专家聚深研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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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6:42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就加强区际法律交流与合作等问题 万鄂湘呼吁建立三地司法协助制度 【本报讯】(记者吴涛通讯员王华兵)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内地与港澳地区商事法律实务研讨会昨天在深圳举行,来自三地的法官、律师、专家学者共聚一堂,就加强区际法律交流与合作,建立司法协助机制等问题展开了积极的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邓基联等出席了研讨会。 万鄂湘代表最高法院在会上致辞。他表示,为加强对涉港澳案件的审判管理,最高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作出规定,对涉港澳商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提高了案件审级,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维护了港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内地与港澳的经贸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针对港澳与内地之间贸易和投资额不断增长的情况,万鄂湘提出建立一种优质高效的司法协助机制,让三地共同赢得更多的发展空间,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他同时指出,内地与港澳在法律制度、司法理念、司法实践方面均存在很大差异,集中表现在司法管辖权、实体法的适用、仲裁条款效力的认定、法院判决的执行等方面,对三地之间的经济交往和民事权利的保护产生了阻碍。他呼吁通过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建立与三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司法协助制度,为促进三地之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妥善解决三地法律冲突问题奠定基础。 作者:记者吴涛通讯员王华兵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