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女生殒命 悲愤指向“穴头”(今日我独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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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6:5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花季少女命丧演出归途 5月18日早上,盐城某大型集团正在为其十周年的庆典大张旗鼓地造势,承接该集团宣传的一家广告公司,在学校、家长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安排盐城师范学校小芳等4名在校女生在庆典上进行舞蹈表演。 中午12点左右,小芳等4人完成演出任务后,坐上广告公司老总王飞的车准备回家。不料车子沿市开发区文港路由南向北行驶到聚亨路交叉口时,车头与一辆由北向南的大货车发生猛烈相撞,小芳等乘坐的小车被巨大的撞击力摔冲十几米后停下,王飞当场死亡,小芳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也死亡。其他三人血流不止,不省人事,被送往医院抢救。据了解,死者小芳今年20岁,其他三位同学均为19岁。 蝶蝶从此再也不能跳舞 昨天早上,记者来到受伤女孩蝶蝶等人所在的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在病房里看到了仍处于手术昏迷中的三名女孩。骨科病房里的蝶蝶、历历两人,头缠纱布,而脑科病房里的菲菲则面目全非,满脸伤疤。据她们的主治医生介绍,伤势最轻的历历右腕肌腱损伤,蝶蝶左股骨、左侧桡骨骨折,菲菲头部顶骨骨折,蝶蝶、菲菲两人面部毁容严重,蝶蝶甚至从此以后再也不能跳舞。面对记者,三位少女的家人都纷纷发出同一个疑问:原本应该在课堂上课的孩子怎么会跑到了演出的舞台上? “要追究广告公司责任” 昨天下午,记者几经周折来到小芳的家中,见到了小芳的父母及众多亲友。小芳的姑妈向记者介绍,当天小芳的父母得知消息后,先后晕倒。小芳的父亲天生残疾,行走不便,母亲的双眼也有病,家里一直受政府部门的照顾,生活很是困难,所以小芳是他们唯一的希望。虽然他们知道小芳为了解决家庭困难,常常会参加一些商业性的演出,但是正常都有老师带领,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广告公司会直接与小芳她们联系,让她们在上课时间出去参加商业演出。 他们表示,车祸责任不仅局限于货车车主,带小芳出去演出的广告公司也要负责任。但他们说:“即使他(指王飞)死了,我们也要找到他的家人了解情况,明确责任。”小芳的家人说,直到昨天他们打电话到殡仪馆,王飞的尸体仍无人认领。 小芳的叔叔对学校的管理颇有微辞,小芳谎称身体不好是有责任,可是另外三个女孩是怎么从封闭管理学校里出来的呢? 校方: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演出 随后记者来到小芳等就读的盐城师范学校,了解小芳等在校期间请假参加演出遭遇车祸一事,该校的一位领导表示十分无奈。他说,事情发生后,他们惊讶之余,更为4位女孩可惜,同时他认为学校在管理上是有一些漏洞的。 “这些孩子都是以身体不舒服为由向班主任请假的,4名孩子中小芳、蝶蝶为走读生,历历、菲菲为住校生。”这位领导说,据他们目前调查了解,小芳的父亲亲自给班主任打了电话,为小芳请了假;住校的历历向班主任说身上皮肤出了问题,向班主任请假,并写了请假条。随后记者在该领导出示的历历的请假条上看到,请假日期为2004年5月18日,时间是早上8点到9点。而其他两名学生的请假情况,校方称正在调查之中。校领导说:“我们是坚决杜绝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商业性演出的。” 律师:这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盐城法震律师事务所尹国林律师得知此事后,认为这件事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死者、伤者所能得到的只是一定数额的补偿金。他说,如果这次学生外出参加商业演出发生车祸与学校在管理方面的漏洞存有关系的话,那么学校也得承担一定的责任。据了解,盐城车辆管理部门正在对此次事故进行调查,大货车车主已在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此事结果如何,本报将继续给予关注。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本报记者 朱兆艳 《江南时报》 (2004年05月20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