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一司机昨起终生禁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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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7:0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陆海龙通讯员杨文辉)驾驶人张某在行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耍起了“小聪明”驾车逃逸,于昨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刑事拘留。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张某受到终生禁驾的处罚。 5月18日18时45分左右,海安县角斜镇张某驾驶山东N64579号牌变型拖拉机途经221省道李堡营墩地段时,左转弯进行掉头。就在其调整车位过程中,17岁的翟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由此经过,与变拖发生碰撞。张某明知发生了事故,不下车去抢救伤者,反而驾车加快速度逃离现场,翟某受伤抢救无效死亡。接到群众报警后,海安警方迅速赶到现场,目击者纷纷向交警提供了破案线索,经调查,发现张某有重大嫌疑,并于第二天将其抓获,张某供认了肇事逃逸经过。 昨天,海安警方下达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驾车左拐弯掉头过程中妨碍了正常行驶的车辆通行,且发生事故后逃离现场,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将受到终生禁驾的处罚。 《江南时报》 (2004年05月20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