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率先推行“廉政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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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7:0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杨黎通讯员刘万国王晴)常州市戚墅堰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开始拥有一份不一样的“第二档案”,在常州戚墅堰区党政机关开展的“争创预防职务犯罪示范单位”活动中,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常州市戚墅堰区检察院,在江苏省率先推出廉政新举措──“廉政档案”。 戚墅堰区检察院推出的廉政档案内容包括:本人及其家庭所有房屋情况;本人所在单位工资、奖金、福利所得以外一次性获取价值满1万元以上的财产情况(亲属送礼的除外);配偶、子女、父母经营经济实体情况;配偶、子女、父母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情况,以及配偶、子女,父母因私出国(境)和定居情况;本人违法违纪情况;本人受到群众举报、投诉次数等。 据悉,为保护干警的隐私权,该院将廉政档案设立在政治处,由专人保管和负责。廉政档案还将作为对干警年底考核、任职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戚墅堰区检察院负责人表示,用档案形式将干警的私有财产、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工作生活情况,纳入正常、规范的管理程序,主要目的是实施对全院干警“八小时”内外的监督,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的廉政工作,增强检察干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巩固和保证这支队伍的清廉、严明,以期达到司法公平、公正的目的。 《江南时报》 (2004年05月20日 第九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