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质奶粉受害者获赔3.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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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7:1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新华社郑州5月19日电 记者19日从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获悉,河南省第一位劣质奶粉受害者日前拿到了3.8万元的赔偿金。 去年11月,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常村镇于庄村村民于某和杨某夫妇喜得一男婴。由于母乳不足,于某买回“内蒙古临河市健尔乳品厂”生产的10袋奶粉。今年4月,食用此奶粉5个月的小孩体重不到5公斤,全身浮肿,并出现肺炎和营养不良等症状,小孩至今在治疗之中。 由于奶粉总经销商已不知去向,经过反复争取,销售商向受害者支付了现金赔偿。 《江南时报》 (2004年05月20日 第十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