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大头娃娃”获赔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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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8:07 重庆商报 |
本报讯(记者李双全方有成)万州首例“大头娃娃”获赔成功。龙驹镇一奶粉经销商与受害者达成协议,赔偿其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万元。5月17日,受害者家属已领到该笔赔偿。 今年4月23日,万州龙驹镇灯塔村6个月的女婴邵紫鄢,因吃“飞鹿”奶粉后出现“大头”症状。当地工商部门迅即行动,在龙驹镇将个体户何某经销的138袋“飞鹿”奶粉查封,五桥疾控中心对该奶粉抽样检测,结果显示:该奶粉每100克含蛋白质2.4克,酸度0.232,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本报4月29日曾报道过此事)。此事引起了万州区领导的高度重视。万州工商部门积极行动,5月17日,当地工商部门组织调解,经销商何某赔偿受害者邵紫鄢医疗费、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万元。(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