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对夫妻领到假结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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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8:08 重庆商报 |
南国早报消息家住玉林市玉州区清宁路的肖华和李玫,1994年12月26日在原玉林镇民政办登记结婚,如今一晃已经过去10年时间。“我万万没想到,最能证明我们夫妻关系的结婚证竟然是假货。”作为玉林市民政局下属单位的一名职工,李玫很难接受这个荒唐的事实。 5月12日上午,肖华怀揣自己的结婚证找到记者。看封面,这本结婚证质地粗糙,边角皱巴巴的;翻开内页,色泽、底纹偏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婚姻证件管理专用章”、“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婚姻证件登记管理专用章”等印章不够清晰。整个证件看上去像在水里浸泡过一样。 面对肖华的质疑,玉林市民政局基层科一负责人回答很“艺术”。她肯定他们的结婚证跟旧结婚证式样明显有异,但表示当时结婚登记不是她管的,所以“不敢说它是假的,也不敢说它是真的,反正是结婚证,盖有钢印。” 据了解,结婚证一般要经过3道程序才能到乡镇一级的民政办,即区民政厅-市民政局-县(市)民政局。收费的标准通常是厅到市5元一对,市到县7元一对,县到乡9元一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作为发证机关的乡镇民政办只能向每对夫妻收取每对9元的工本费,如此算来,乡镇民政办办理一起结婚登记手续可谓“颗粒无收”。也许是基于这些原因,基层的办证机关便想出这一“偷梁换柱”的办法,从中牟利。 1998年5月,玉林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社团管理科对该市7个县市(区)及所属的23个乡镇的婚姻登记和婚姻证件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据统计,1995年到1997年3年间,玉林市就有46516对夫妻领取了“问题结婚证”,真是令人不可思议。事情发生后,民政部门也一直未把“问题结婚证”收回,主要考虑是收回这些的“结婚证”的费用太大。(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