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到不起诉通知书 刘晓庆“取保候审”提前解除(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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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8:50 中国新闻网 | ||
深圳商报报道说,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通知书是于本月10日、11日分别下达给刘晓庆及其妹妹刘晓红的。这就意味着取消了刘晓庆“取保候审”的身份。 由于刘晓庆与检察院有约,双方都不要披露此事,所以当该报记者去电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求证时,答复是“无可奉告”。 而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当记者致电在浙江横店拍戏的刘晓庆求证此事时,接电话的是阿峰。他说刘晓庆正在摄影棚里拍《京城四少》。问到刘晓庆是否接到不被起诉的通知,阿峰沉默了大约半分钟,然后,轻声说了一句:“有这件事。” 阿峰还透露,刘晓庆很低调,不愿就此事对媒体发表任何看法。不过,晓庆这几天拍戏干劲很高。 晚9:40,记者又分别电话采访了刘晓庆、刘晓红的代理律师李肖霖、钱列阳、许兰亭。刚开始3位律师按刘晓庆“低调处理”的做法,三缄其口,不愿透露。 李肖霖律师最后透露:“刘晓庆、刘晓红在几天前确实已从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了不起诉通知书。”当记者问:这是否标志着刘晓庆为期一年的“取保候审”已提前解除?李肖霖说:“应该这么认为。” 今年4月6日,北京朝阳法院对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偷税罪判处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罚金人民币710万元,以偷税罪判处该公司总经理靖军有期徒刑3年。 又问:“这意味着,随之北京刘晓庆公司税案已全部结束?”李肖霖:“可以这样认为,靖军已判刑,国税部门对北京刘晓庆公司税款已经给予重罚,随着刘晓庆“取保候审”提前解除,所以现在可以这样认为,北京刘晓庆公司税案已全部结束。” 今年4月6日,北京朝阳法院对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偷税罪判处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罚金人民币710万元,以偷税罪判处该公司总经理靖军有期徒刑3年。(深圳商报记者楼乘震、华西都市报记者杜恩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