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启动出租屋市场准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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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8:52 南方日报 |
黄埔启动出租屋市场准入制 今年头4个月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分别下降一成多 本报讯(记者/毕式明 通讯员/丘秉春)笔者昨日从黄埔区获悉,该区目前已率先启动出租屋市场准入制,全区登记出租屋13775间,符合出租条件的6607间,占摸查总数的45.9%。通过建立出租屋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监管体系建设等措施,黄埔区出租屋管理现在焕然一新。今年1-4月,出租屋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11.2%和12.9%。 出租屋、租赁双方、管理者 三方实行量化管理 据介绍,黄埔区现有出租屋14398间,非本市户籍人员约20万人,其中租住出租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9.2万人。为了克服过去出租屋管理随意性大,管理措施难以落实到位的弊端,黄埔区探索从出租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承担义务责任、出租屋管理主体绩效考评三个层面实施量化管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联合共建,数据共享”的总体原则,该区投入100万元建立了黄埔区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同时,黄埔还因地制宜,探索采取旅业式、封闭式、物业公司、分片管理四种模式加强管理。 120名专职管理员持证上岗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牵头,各家参与,统一管理”的原则,黄埔已经构建起区、街、社区三级的出租屋管理网络。区成立了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政府办,全区9个街道全部成立了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13个转制社区设立了服务站。区、街、社区、出租屋主层层签订治安、消防、计生综合管理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今年1月份,黄埔区按照每100~120间出租屋配一名管理员的要求,公开招聘了120名出租屋管理员,对其进行统一培训,核发上岗证,统一上岗。 投入百万元建立信息管理系统 为充分发挥先进管理手段的作用,黄埔区投入100万元建立了黄埔区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该信息系统平台包括了出租屋管理、治安管理、综合税代征、消防管理、计生管理以及劳动就业、管理员管理、社区信息采集等八大类核心业务。据悉,目前,设在区信息中心的出租屋信息管理平台已经建成,全区9个街道的出租屋服务中心和5个试点社区服务站与区信息中心库实现联网。同时,通过对辖内出租屋进行“地毯式”摸查,全面掌握出租屋及承租人的基本情况,共摸查出租屋14398间(以门牌数计),承租户35091户,将掌握的数据分门别类,录入信息库,建立档案,分类管理。目前,5个试点社区已完成基本信息录入工作。 考核80分以上才发租赁证 目前,黄埔区采取100分制评分办法,对出租屋租赁、消防、治安和计生等11个方面进行评分,凡考核分低于80分的一律停止出租,责令整改。全区已登记出租屋13775间,符合出租条件的6607间。经考核符合出租条件的,核发《房屋租赁证》,并在政府信息网上予以公布;不符合出租条件的,由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及社区居委及时公示。 为出租人建立记分卡 黄埔区还根据有关政策调整,管理部门与屋主签订了责任书,以记分卡的形式对出租屋的租赁、治安、消防和计生管理进行量化考核,有奖有罚。每个记分卡的总分为100分,使用周期为一年。如果违反有关规定,给予扣分处罚,扣完100分,就取消《房屋租赁证》,停止出租;如果符合奖励条件的,给予加分奖励,一年后积分超过100分的,每分按全年该出租屋所缴纳税费总额的千分之五奖励屋主,充分调动出租人对其出租的房屋和承租人履行综合管理责任的积极性。 169间出租屋被停止出租 过去,出租屋主和承租人违反了出租屋管理规定,由于有关处罚条款分散在各种法律、法规、制度、规定中,执行起来非常困难,最后往往是不了了之。黄埔区在新制定的管理办法中,明确了有关法律责任,如“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流动人员的,处月租金3倍以下的罚款”、“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致使出租的房屋内发生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或者治安灾害事故的,责令暂停出租6个月,并处月租金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去年以来共对145间违反有关规定的出租屋进行了公示,责令169间出租屋停止出租。 图: 要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抓好街区的出租屋管理是一项重要工作。黄埔区在对出租屋采取旅业式、封闭式、物业公司等管理模式上进行了探索。 符超军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