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售“裸体豆腐”不现实 有关部门答复省人大代表建议,要求商家配备防污染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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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9:08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田霜月 通讯员凌云)豆制品是国家也是我省今年食品放心工程的整治和监管的重点品种之一,为了让市民们吃上放心豆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在答复省人大代表黄维德的《关于改善销售“裸体豆腐”》的建议时表示,在乡镇集贸市场禁止销售无包装豆腐暂时难以实施,但可以考虑在大中城市逐步推行。不过,即使销售无包装豆腐,也应配备防污染的设施,并标示出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 对于代表们提出的“所有集贸市场一律不得销售小作坊生产的无包装豆腐”的建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答复,因为目前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禁止销售无包装的食品,同时,从尊重市民千百年来喜欢吃新鲜豆腐的习惯,尊重不同水平消费者的经济承受能力,他们认为,在乡镇集贸市场禁止销售无包装豆腐暂时难以实施,但可以考虑在大中城市逐步推行。 同时,有关部门也将要求销售无包装豆腐的经营者配备防污染的设施,并在盛放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标示出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在接到人大代表的建议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对深圳、广州两地的豆制品安全现状进行了调研。从抽查情况来看,两地各大商场、超市和规范的肉菜市场上供应的豆制品的卫生质量还是基本上可以保证的。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决定联合省卫生厅、质监局和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广东省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半年在全省启动“豆制品放心工程”,抓好生产源头污染治理和市场准入两个环节。 另外,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也将豆腐等豆制品列入今年地方标准制定项目,重点是对国家标准未规范包装、储运等要求的该类食品作出明确规定;依法加强对豆腐等豆制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