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小区用电执行抄表到户价格 住宅电价0.61元/千瓦时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9:10 南方日报 |
本报讯 (见习记者/周智琛 通讯员/罗德泉)记者日前从东莞市物价局获悉,该局近日对部分市民关心的收费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抄表到户价格不得突破 据悉,该市商住小区用电从本月起执行抄表到户价格,住宅、商业到户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61元和0.833元。 新增的商住小区一律实行抄表到户。市供电部门对市内新增的商住小区的用电户,一律按省核定东莞市的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标准抄表到户。从今年即日起(按抄见电量),市供电部门对暂时无法全面接管实行抄表到户的商住小区实行临时台变电价(即抄总表电价),其中住宅用电为0.56元/千瓦时,商业用电为0.75元/千瓦时;物业管理公司对商住小区内的用户执行全市统一到户电价,即:住宅0.61元/千瓦时,商业(不满1千伏)0.833元/千瓦时,不得突破。上述台变电价在市供电部门接管商住小区供电后即行取消。 保安员培训收费120元 市物价局近日就社会力量办学举办保安员培训班收费问题的报告作了明确规定。同意符合有关规定的公司对进行培训的各类保安员收取培训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期(5天共40个课时)120元。培训费包含:场地租金、办公费、师资费、管理费、报名费、考务费、水电费、实习实验材料费、表格证册费等。这一收费从今日起开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