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警察7月前将“耳目一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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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10:19 法制日报 |
本报成都5月19日电(记者张晓东通讯员胡强)为了争创全国一流公安工作,成都市公安局提出了要在7月1日前实现整体形象“耳目一新”的阶段性目标。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成都市公安局向媒体公布了“耳目一新”的具体评判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其中包括民警不得染发剃光头等。 据了解,根据“耳目一新”这一标准,男警不得留长发、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警发辫不得过肩、着装时不得化浓妆及戴首饰,两名以上民警着装外出,应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实行第一接待人制度,规范接待用语,严禁使用服务忌语;交警纠正违章须先敬礼,接处警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实行主动查询;受理报案、立案登记要规范,实行刑事案件报告“二联单”回执制度,按程序依法处理罚没财物;不得要求或暗示服务对象、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托办私事,设置警务公开栏,窗口单位设立咨询台,设置办事群众休息区,提供饮水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