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通行币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跳楼者“先施救后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10:54 广州日报大洋网

  据新华社电 安徽省合肥市稻香村派出所近日对一名被成功救下的跳楼轻生者处以治安警告的处罚。这一“先施救后处罚”的做法,给一些试图通过极端方式达到个人目的的人敲响了警钟。

  16日晚10时左右,合肥金屯立交桥附近的一幢居民楼楼顶,醉酒女青年红雨(化名)情绪失控声称要跳楼。稻香村派出所民警快速驱车赶赴现场。后经了解,红雨因一名要好女同事小薇(化名)的离职悲伤不已。为将其救下,民警立即与远在长丰县的小薇联系,并连夜派车赴长丰去接小薇。在得知小薇即将赶来后,红雨的情绪逐渐平静下来,民警就此趁其不注意爬上楼顶将其救下。

  在解救红雨的两个多小时中,“120”急救车赶到现场待命准备随时投入抢救,“119”的消防官兵赶到后则迅速在楼下相应的位置摆设了气垫,红雨所在酒店的多位员工一直在现场对其进行劝导。

  事后,考虑到红雨饮酒及情绪不稳等,派出所允许其家人将其带回。但考虑到动用如此多的人力物力,派出所决定以扰乱社会秩序对红雨处以治安警告处罚。(来源:广州日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陈水扁“5-20就职”
飞人乔丹2004中国行
乌鲁木齐发生坠机事件
美英军队虐待伊俘虏
伊临管会主席遭袭身亡
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块
莎拉-布莱曼演唱会
第57届戛纳国际电影节
首届中超联赛 汤尤杯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