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楼者“先施救后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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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10:5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据新华社电 安徽省合肥市稻香村派出所近日对一名被成功救下的跳楼轻生者处以治安警告的处罚。这一“先施救后处罚”的做法,给一些试图通过极端方式达到个人目的的人敲响了警钟。 16日晚10时左右,合肥金屯立交桥附近的一幢居民楼楼顶,醉酒女青年红雨(化名)情绪失控声称要跳楼。稻香村派出所民警快速驱车赶赴现场。后经了解,红雨因一名要好女同事小薇(化名)的离职悲伤不已。为将其救下,民警立即与远在长丰县的小薇联系,并连夜派车赴长丰去接小薇。在得知小薇即将赶来后,红雨的情绪逐渐平静下来,民警就此趁其不注意爬上楼顶将其救下。 在解救红雨的两个多小时中,“120”急救车赶到现场待命准备随时投入抢救,“119”的消防官兵赶到后则迅速在楼下相应的位置摆设了气垫,红雨所在酒店的多位员工一直在现场对其进行劝导。 事后,考虑到红雨饮酒及情绪不稳等,派出所允许其家人将其带回。但考虑到动用如此多的人力物力,派出所决定以扰乱社会秩序对红雨处以治安警告处罚。(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