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中级法院通报:数名法官犯罪分别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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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16:28 红网 |
近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加强反面典型教育,增强广大干警公正执法、廉洁办案意识,向全市法院和中院机关各部门通报了近几年来全市法院队伍中违法犯罪情况。 通报指出,近几年来,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能严格要求自己,能公正、廉洁执法。但是,个别法官经不起人情、金钱等诱惑,违法违纪,有的甚至走上了犯罪道路,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和法官队伍的形象。2003年12月,涟源市法院原审判员吴桂祥因收受案件当事人的现金,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3年8月,市中院原助审员李军犯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2002年10月,双峰县法院原审判员温健平犯销售、收购赃物罪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稿源:红网)(作者:曹林平)(编辑:何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