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企业年金必须经过集体协商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1:41 华夏时报 |
; 据新华社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20日强调,企业年金的建立必须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这位负责人说。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原作者:来 源: 华夏时报共有1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