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告律师大闹半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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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1:54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侯利红报道昨天上午,北京市丰台法院对由2003年震惊全国的鞍山“海城豆奶案”所引发的律师状告律师“不正当竞争案”进行了审理。由于原告被告情绪激动争辩激烈,原告又节外生枝要求追加诉讼,导致审理工作难以继续,在开庭仅仅34分钟后,审判长法槌一敲宣布休庭。 北京市同昊林律师事务所律师伍和家宣读起诉状时情绪激动。据他称,今年2月14日,他正在为海城豆奶案中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的郝国栋做刑事案件的代理律师。北京市中孚律师事务所向阳律师代理海城豆奶千人诉讼,向阳恶意诋毁说伍和家不是北京注册律师,自己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没有注册登记,声称其代理的郝国栋上诉肯定被驳回,向阳还编造所谓赔偿一案已有1300多人同他签定委托合同,胜诉有绝对把握之类的谎言,以骗取更多家长参与而谋私利。 伍和家认为向阳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严重违反律师职业规范,故请求法院认定被告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被告停止这种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1100元证据保存费。 中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向阳认为,所谓“不正当竞争”属于从事商业经营或者盈利性服务经营的组织和个人行为,根本不适用于本案。他们并没有争抢做某一方的代理律师,而是各有“一亩三分地”,分别为双方代理诉讼业务,根本谈不上竞争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 在短短的半个小时里,原告被告双方唇枪舌战,场面火爆。 向阳在答辩时可能有些紧张或者是激动,竟几次将“挖空心思”读成“空空心思”,将“抬高知名度”读成“担高知名度”。伍和家立即质问:“你还是一个法学硕士,我怀疑你的文学水平到底有多高。”伍并纠正说“抬”字是多音字,在这里应该读成“tai”而不是“dan”音。 双方僵持,审理难以继续,审判长不得不在开庭仅仅30多分钟后敲响法槌,宣布休庭,择日再审。原作者:来 源: 华夏时报共有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