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两年调整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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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4:03 天府早报 |
全国劳动工资工作座谈会透露,《劳动合同法》正在起草论证,用一年时间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 据新华社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20日在成都召开的全国劳动工资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必须至少调整一次,并上报劳动保障部审核,确保职工的最低报酬权益。 据介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修订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已经在全国所有地区全面实行,部分地区按规定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适时调整,全国有22个地区制定或调整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年金建立集体协商 王东进强调,作为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年金的建立必须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劳动用工必须签合同 王东进说,当前将下大力气推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强化对劳动合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将在非公有制企业、国有重组改制企业和农民工中推进签订劳动合同工作。王东进还透露,《劳动合同法》已列入明年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项目计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今年将加强对这部法律草案的起草论证工作,争取尽快报送国务院审定。 从源头上防止欠工资 王东进说,要争取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各地全面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积极推进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拖欠。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还将继续开展欠薪保障制度的试点工作,尽快在大中城市基本推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