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暗访还有什么意义(聚焦沸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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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6:5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河南 刘健 据央视《经济半小时》5月20日报道,记者5月19日就阜阳奶粉事件采访了该事件调查组组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在这篇题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我吃东西也担心安全》的报道中,郑筱萸局长说:“像食品、药品之类,不是靠运动式地检查一次……你下来,人家都准备好了,该逃都逃了,该关都关了,不行。那应该怎么查?最应该搞的是经常性的检查,不定期的检查,明察暗访。” “明察暗访”这个词并不新鲜,但以往真正愿意这样做的执法部门却很少,郑筱萸局长的“暗访说”究竟能发挥到哪种程度,我们拭目以待。不单是食品检查,在其他各类工作检查中,可以说,几十年如一日的“大检查”或“专项整治”,因为其事先指明打击时间和范围的做法,客观上起到了“帮助”违法者逃避打击的效果,其集中人力财力的办法就是在破坏执法的常规性和连续性,给违法者培养了“逃避打击很容易、打击过后更安全”的潜意识。关于这一点,虽因媒体长期和无数的批评而成了常识,但某些执法部门仍然将其视为检查工作的不变的思路和唯一的智慧。现在,我们到了对这种检查办法彻底反思的地步了! 至于暗访式的检查有哪些好处,这同样也是常识。其一是隐蔽性好,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出其不意地打击违法者,不给他们逃避打击的时间和条件,使他们觉得打击防不胜防,被抓的可能性很大,使他们因找不到安全的违法期而产生压力;其二是人员少,成本低,容易连续不断地在多个地点进行打击,不给违法者以喘息机会。很明显,暗访是一切形式的检查的前提,如果没有暗访,一切检查都没有意义。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我们的许多执法部门几十年时间都学不会这种暗访式检查? 其实某些执法部门什么都懂,但由于行业和个人利益、由于某些人为的压力、由于拿人家的手短等种种原因,他们似乎并不想真的发现问题,更害怕因揭穿一些内幕而被动,某些“大检查”只不过是捂盖子的一个方式罢了。 《江南时报》 (2004年05月21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