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伤夫妇为“飞来灾”讨回公道(每天一个精彩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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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7:0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一对夫妇正在家中午睡,一场意外的不幸却降临在他们的身上。因楼下失火引起的烟雾使他们在情急之下逃生,造成两人多处骨折,各种损失近9万元。近日,江苏海门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小兰(化名)承担60%的责任。 2002年春节期间,人们还都沉浸在祥和的节日气氛里。住在一个小区四楼的老杨夫妇吃过午饭像往常一样,就午睡了。突然,一股浓烈的烟雾把老杨从梦中呛醒,他睁眼一看,整个屋子已是黑烟弥漫,他感到头昏昏的。此时,他妻子也被呛醒了,大声喊:“老杨、老杨,怎么了?”妻子的喊声让他完全清醒了,受过消防培训的他猛地意识到可能失火了。他跳起来冲进卫生间拿了两块湿毛巾各自捂住口鼻,然后夫妻俩打开门准备从楼道逃生,但此时的楼道充满了火焰和烟雾,他们无法冲下去。浓烟继续滚滚而来,情急之下老杨用被单结成绳索系住妻子的腰部从卫生间后窗口慢慢往下放,放至二楼时因被单结脱裂,妻子从半空中坠落。老杨听见妻子的惨叫声,不知其生死如何,就从自家阳台爬向邻居家阳台,脚下一滑,凌空而坠,幸有楼下晒被架阻挡,没有跌至地面。经鉴定,老杨妻子右髋臼、右耻骨、右肱骨及髁上等多处骨折,伤残程度为七级。老杨自己也左耻骨、左髋臼、左桡骨等多处骨折,医嘱休息三个月。夫妻俩的医药费、残疾补助费等损失近9万元。 烟雾从哪里来?原来老杨同单元楼下二楼的小兰系制鞋个体工商户。家里通阳台的一房间内因日光灯长期闪烁通电,导致故障,引发堆放在该房内的800余双棉鞋、3000余双拖鞋,以及价值3800元的泡沫鞋底、面料等制鞋原料着火,燃烧产生了大量的烈焰、浓烟。 老杨夫妇要小兰赔偿自己的损失,在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只得拿起法律武器,向海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小兰对自家日光灯疏于管理,又在该灯下堆放大量可燃物,是造成本起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由于被告小兰家中堆放大量的制鞋原料、成品,燃烧后产生大量浓烟,原告老杨夫妇唯恐坐以待毙,在楼道逃生无望的情形下,情急之中选择用被单牵挂和逃往隔壁邻居家。在生命权受到威胁的环境下原告的逃生行为符合一般人的智识判断,故被告的过失致火行为与二原告逃生坠落致伤残具有相当之因果关系,对二原告造成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二原告逃生时慌忙出错、自我保护措施失当对伤害造成亦负有相当责任,可适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遂一审判决由被告小兰承担60%的责任,由老杨夫妇自己承担40%的责任。 本报记者 李志华 通讯员 张美芳 建雷 《江南时报》 (2004年05月21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