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太原市检察院反贪局长贾军英被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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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7:22 山西日报 |
本报5月20日讯 (记者刘永威 通讯员丁毅宁风)原太原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贾军英涉嫌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一案,经山西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已由忻州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5月21日,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 2003年8月,太原市东方之珠餐饮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红(畏罪自杀)、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崔树川(另案处理),伙同太原市商业银行南内环支行行长张原清(另案处理),伪造金融票据进行票据诈骗和贷款诈骗犯罪,涉案金额上亿元。太原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贾军英在这起“山西金融票据诈骗第一案”中,涉嫌受贿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引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纪委的高度重视,要求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认真查办。 经查:2000年10月23日,王红通过按揭方式,以他人名义,为贾军英购买了一套价值74万余元的豪华住房。至案发时,王红先后为该房支付分期房款、配套设施费、装修费及家具、电器款共计人民币价值53万余元。在购房前后,贾军英多次利用反贪局长身份,为王红处理经济纠纷、提供帮助、疏通关系、谋取利益。2002年,王红、崔树川、张原清私刻印章、伪造票据从太原市商业银行诈骗某公司的存款7890万元。受害单位发现后,为掩盖诈骗犯罪事实,王红、张原清商定,由太原市商业银行南内环支行抢先给贾军英任局长的太原市检察院反贪局报案,以便由贾军英控制局面,保护王红等人。2002年7月18日,张捏造了事实向太原市检察院反贪局举报。太原市检察院立案后,贾军英私自去太原市商业银行南内环支行指使张原清复印了相关诈骗案件的伪造票据。之后,贾、张一同到王红办公室,让王红、崔树川通过复印件核实填写支票的笔迹。在公安机关对王红票据诈骗案立案侦查后,贾军英又向王红透露侦查情况并亲自驾车帮助王红、崔树川出逃。7月30日,王红、崔树川乘飞机潜回太原,贾军英前往机场接回并透露了公安机关正在抓捕二人的消息。8月1日,贾军英又提供本人的工作用车送犯罪嫌疑人王红逃往石家庄。 (山西日报)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聘信息 联系方式 帮助信息 网站律师 晋ICP证010003号繁简通软件由北京东方之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