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玩火烧伤 医院面临巨额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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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7:38 重庆商报 |
本报讯(记者李双全)住院期间,一精神病患者引火“自焚”致残,其家属以医院管理疏漏为由索赔32万元。5月18日,双方当事人在万州区法院进行证据交换。 去年2月26日晚11时许,因精神分裂症复发,在万州区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的周某用火柴点燃自己的衣服,结果全身多处Ⅲ度烧伤,烧伤面积达43%。后经3次植皮伤情好转,但却落下残疾,十指缺失,张口受限,双耳缺损。 患者家属认为,周发病后没有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住院期间在无陪员且完全封闭管理的情况下,因院方在医护活动中疏忽大意而造成患者致残,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今年2月,患方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医院支付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2万余元。(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