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人、狗及其政策调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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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8:00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最近,省内媒体纷纷报道了小盛况遭遇狂犬而夭折事件。我们痛心地感到:小孩是可怜的,家长是痛苦的,公众有心无力,政府部门是有责任的。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因此每一个人都懂得保护和爱惜生命。同时,生命的存在与环境息息相关,于是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也就顺理成章!但恰恰因为这些,也就成为了“动物论者”持养动物的理由。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时尚的追求,城市的养狗数量也随之增长,于是人狗矛盾也越来越突出,“狗患”、“狗祸”也随之增多。因此,政府部门的限养政策是有必要的。试想,在人与动物的矛盾中,难道我们愿意牺牲人的生命而保留动物的生命吗?是人的生存优先还是狗的生存优先?这些道理稍有理性者都清楚。 我们并不排斥人们必要的消遣娱乐和时尚追求,豢养观赏狗以及其它宠物,但是必须保证人的生存权优先。而有的人的豢养却是为了获取利润。豢养者都必须取得豢养证件和定期采取免疫措施,只有如此,公共政策才能保证人的安全,也才能明确狗的“监护人”的监护责任。 然而,政府部门又如何选择豢养者呢?理性公共政策的选择是增加豢养成本、提高限养门槛。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城市狗的数量和保障人的安全。 据长沙市有关部门统计,全市有狗15000余条,可持证免疫的只有5000条左右。这是一个与城市文明发展多么不相协调的数字!本来养狗是私人行为,但当这种个体行为与集体行为、他人行为发生尖锐冲突,影响绝大多数人的正常工作生活直至生命时,人们自然会想到应该由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来管理。 其实,小盛况遭犬咬是在农村的外婆家发生的,因而我们更有理由把持证免疫限养政策推广到农村。陈贻生(南京大学公共政策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