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作弊 各科成绩都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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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8:50 重庆商报 |
据新华社5月20日电 历时七年制定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昨日出台,并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考生作弊各科成绩都无效 该办法加大了违规处理力度,考生违纪将取消其该科成绩,如果考生作弊则当次考试的各科成绩都无效,自考考生作弊视情节轻重可同时停考或延迟毕业1-3年。考试工作人员违规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考试机构因管理不善造成考试纪律混乱的取消当年和下一年在当地承办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资格。 考生将建公开型诚信档案 办法提出,教育考试机构要建立考生诚信档案,记录作弊考生信息,接受社会查询并向招生单位提供。 据了解,诚信档案的记录信息,不是违纪而是作弊。考试机构要向招生学校主动提供,并接受社会有关方面对考生诚信档案的查询。招生中是否把考生的诚信情况进入考生的档案,甚至进入人事档案,将由招生机构自行决定。 替考可被所在单位开除 办法规定,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教育考试机构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 处理办法同时规定,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博考和四六级考暂不适用 教育部考试中心主任赵亮宏表示,国家教育考试,指的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包括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博士生考试现在没有全国统一考试,不在此范围,所以是否参照执行由各校自行决定。四、六级考试也暂时不执行该办法。 认定的14种学生作弊行为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其他作弊行为。 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