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暴力抗法九人入狱 打法警、砸警车,构成妨害公务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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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9:21 南方都市报 |
据新华社电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宗妨害公务罪案件进行宣判,李兆良等9名暴力抗法的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9个月至2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 去年10月15日下午3时许,江门市新会区法院睦洲法庭3名执行干警到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龙泉村村委会对拒不执行法院行政执行裁定的高某宣布司法拘留。高某以需收拾东西为由返回店铺,途中伺机逃跑未遂后,躺在地上与执行干警拉扯,致使附近群众围观。 在此过程中,同村的李兆良等人聚集、煽动群众推翻、砸烂执行公务的警车,殴打执行干警。其间,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制止,李兆良等人不但不听劝阻,还用扩音器大声呼叫,煽动群众继续闹事。其中,张珍贤先后用铁锤、木棍等物砸撬警车,李洪胜、谭振求、黄卓森、刘伟宏、高加伟、张仕能、刘伟明等人分别参与煽动群众,砸撬警车,推警车下河,围困执行干警;张仕能、刘伟明还冲入警车内殴打法院执行干警,致使两名执行干警受伤。 同年10月20日,公安机关将上述9名主要暴力抗法分子抓获。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兆良、李洪胜、张珍贤、谭振求、黄卓森、刘伟宏、高加伟、张仕能、刘伟明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依法判处9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