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抢个体女司机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10:43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据新华社电 (记者李京华)今年36岁的男青年王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连续抢劫3名个体女司机,并将其中一名女司机杀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处王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王春是北京市房山区无业人员,2003年8月的一个上午,王春租乘女司机陈某的吉利美日牌轿车,当车行至河道附近一偏僻处时,王春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刀威胁陈某,接着用尼龙绳捆绑陈某,猛掐陈某颈部,致使陈某窒息而亡。王春抢得轿车一辆,手机一部。之后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王春分别在怀柔区和丰台区以持刀威胁、捆绑的手段抢劫另外两名个体女司机。(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