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费加价应用累进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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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14:22 信息时报 |
【关键词】:提高水价 广州市的水资源污染越来越严重,自来水生产成本越来越高,而现时水价比北京等许多城市都低,不提价不足以“逼”市民节水。(见《信息时报》昨天A9版) 贺贝 什么样的水价才是合理的,补偿成本、全面普调行不行,群众中有不同看法。笔者认为,在目前“分管供水”难以实施的情况下,水价的提高可采用累进制方式,这既有利于节水,又不致让市民负担太重。 所谓累进制,即对一定量的基本生活用水收取低价(这也是纳税人应享的福利),超用部分按数量多少划出若干档次累进加收,比如每个档次每立方米上调20%至30%。累进制的好处,首先是不会对一般家庭尤其是低收入家庭带来影响。因为水是最基本的生活用品,百万富翁少不了它,下岗职工也离不开它,而且需求弹性很少。对基本用量部分实行低价,不仅可遏制超量节水,也为将来食用水与洗用水“分管供应”打下基础。 其次,自来水应属“商品价”还是“福利价”,目前见仁见智,累进制可在这两者之间找到平衡点。自来水是不能单从成本角度考虑提高收费的,至少在目前独家垄断经营的时候,不能过分强调它的商品属性。生活用水的危机主要与污染加大有关,与蓄水库容减少、地下水位降低有关,换言之,是与政府的环境治理水平有关,而与市场没有直接关联。若以成本论,水价可以升到很惊人的地步。比如目前进行的“南水北调”,据专家测算,工程的供水成本价为每立方米40元,按此计价,生活用水就成了昂贵的侈奢品了。而累进收费既是“福利价”(基本用量之内),又体现一定的商品价格特征(超量部分),易于为人接受。 水价的调整关系到广大百姓的利益,不能着眼于补偿成本或维持利润,而应在不增加广大市民正常用水负担的前提下,逐步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收费机制。它比不管用水多少一律实行“普调”的方式,也来得更合理,更具针对性。(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