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的公益作用要强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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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08:17 新京报 |
为了给80岁的老伴看病,家住北京宣武区一位蒋姓残疾老人,以一个实在不应该的年龄骑着三轮上街载客,结果因车辆无照而被城管劝送回家。(5月21日《新京报》)。 在这里,我不想苛责老人的一儿三女,因为据报道,他们也是五十好几而且自身难保的下岗或退休人员。我感到疑惑的是,在蒋姓老人面临困境时,居委会为何没能及时给予帮助? 在以往,居委会在社区公益方面一直有着务实的优良传统,诸如引导居民对孤寡老人展开援助,帮助“五保户”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减轻老龄、弱势人群的家务劳动。然而,随着社区人群身份、结构的剧烈变化,如今的居委会已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他们对物业权的支配和调度之中,诸如发动爱国卫生运动,督促附近单位做好“门前三包”,在社区周围寻找资源单位“化缘”…… 社区是反映中国政治文明、经济改革、人文成就的窗口,也是凸现公民福利和人道主义的平台。在这条衡量社会进步与否的“分水岭”面前,尊重新老交替的价值取向没有错,适应一定的市场规则没有错,发挥基层更大的政务热情也是应该的。但有一条万变不离其宗,那就是居委会的工作重心,必须围绕和遵循社区最底层的扶老救弱原则,并在创建整个社会的“公益社区”中发挥一线作用。 一个成熟的基层社区管理架构,必须上为政府排忧解难,下替鳏夫贫民分担疾苦。同时借助社区事务管理的杠杆,在贫与富之间、老龄与青年之间、强势与弱势人群之间,架起互帮互助的公益性桥梁。如在社区发起尊老爱幼活动,并用自身的公共影响力募集“扶老救弱基金”。这样,社会保障链条才会得到更大程度的延伸。 何况,搞好卫生有物业管理公司,维护社会治安有派出所,处理法律矛盾有基层法院。如果我们的一些居委会偏离了社区公益建设的最优先原则,把更多热情置于周边的市场培育和政务参与上,甚至在不切实际的“社区文化”包围下嫌贫爱富、贪大求洋,那么,居委会最活跃的为民“基因”就有可能变异。胡安东(北京编辑)(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