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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开除学生应有配套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08:17 新京报

  明令禁止开除学生是十分必要的,但笔者认为如果单单是对开除学生的行为加以禁止,却不提出、不规范其他具有可操作性的对待差生的措施,则有可能形成明显的负面效应。

  学校的确有责任把每一名学生教好,但在教育问题上,太过理想主义并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学校之所以开除差生,不单单是为了管理方便,差生之危害,往往在于其有可能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从而使更多的学生学习受影响。那么,强令学校必须把这些学生留在学校,便有可能对其他学生形成扰乱之实。在禁止开除学生之后,如何解决这个矛盾,是必须考虑的问题。

  其次,对于差生本人来说,虽然一纸禁令使他们再无“流落江湖”之虞,但是,如何让他们避免遭到老师和同学的“软暴力”———即受到孤立,“另眼”看待———也是必须要考虑的问题。笔者认为,假如形成这种情况,对于差生本人来说,其心理折磨的程度不亚于、或还要甚于被开除。

  现在,青少年发育成熟有提前的趋势,少年犯罪不断增多,其不良行为的性质、程度和影响都有加大的趋势。很多行为的危害,已经教育所能“奈何”,也非学校所能承受,所以,禁止开除学生可以,但必须辅之以一整套完整的措施:如何惩诫、如何教育、如何授课、如何避免其他学生受到不良影响……这些,都需要先在试点单位进行详尽的观察。郭之纯(河北教育工作者)(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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