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贩卖海洛因两毒贩江门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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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09:10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柯鸿海 通讯员曾小东)昨天上午,江门市中院对经广东省高院终审裁判的司徒少雄等5名贩卖毒品的罪犯依法进行公开宣判,司徒少雄、李翠玲被执行死刑。 2002年2月间,司徒少雄因赌博欠下他人4万多元,便与“阿灿”商量贩卖毒品。司徒少雄后以做生意为由,向同案罪犯司徒竞武(已判无期徒刑)借款6万元。同年4月,司徒少雄伙同“阿灿”从广州购得海洛因和咖啡因粉末回来后,藏匿在同案罪犯司徒超明(已判无期徒刑)家人承包的鱼塘边砖屋处,将海洛因与咖啡因粉末混合制成长方形块状进行贩卖。同年5月2日,三罪犯在开平市国富城酒楼将海洛因卖给余泉彬(另案处理)时,被当地警方当场抓获,缴获海洛因748.5克,毒资人民币5万元。 2002年10月间,李翠玲以江门市环市一路某租住屋为贩毒据点,从昆明市和中山市购回海洛因后,卖给张少霞等人。李翠玲还雇请了李素华为其进行毒品海洛因零售活动,李翠玲还租乘曾国营的摩托车贩毒。曾国营明知李翠玲是毒贩仍搭载她从中牟利。同年10月11月间,李翠玲分别向张少霞和陈×文(另案处理)贩卖毒品海洛因70克、100克。张少霞将毒品转卖给他人之际被警方人赃并获。同年11月16日,李翠玲搭载曾国营的摩托车去中山市取海洛因返回时,在江门市外海大桥收费站被警方截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