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基金可市场化运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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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10:08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综合中央电视台、《证券时报》报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昨天提出,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将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商业银行提供账户管理和托管服务;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可以成为投资管理人;保险公司可以成为企业年金管理的重要载体和竞争主体。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责主要是实行严格的监管,以防范市场风险。 据了解,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每年的收支规模已达到3000亿元,按比例测算,作为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年金规模应在1000亿元以上,但目前企业年金基金累计才300多亿元,因此企业年金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企业年金是指在国家政策指导下,企业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建立企业年金,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基金完全积累,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一次性或者按月领取年金待遇。 又讯《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监督司司长孙建勇前日表示,对这两个《办法》的法规释义和在操作流程层面上的具体规范,目前正在制定之中,力争在一个月之后以“企业年金基金运行指引”的形式出台,它将成为今后企业年金基金依法操作的规范文本。 孙建勇表示,未来银行、信托、基金、证券、保险和资产管理等金融服务机构都可参与这一新兴市场的竞争,将来国外金融机构也可按照国民待遇参与竞争。因此,为确保这一开放市场的规范运作,政府监管部门将从健全制度、完善流程和加强监督几方面提供风险控制的保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向各地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要选择一些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和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推动其做好建立企业年金的试点工作。通知要求,各地要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分类调查,结合当地实际提出企业年金发展规划。各地还要积极争取税收优惠的扶持政策,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办法。 通知明确指出,今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大中型企业的年金方案的审查,制定年金基金管理运营机构的资格评审标准和规则,实施全程监管。省级及以下的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本地区企业年金基金运营进行监管,逐步健全基金管理的信息披露制度。通知还要求,目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企业年金业务,要逐步过渡,条件成熟时移交给具备资格的专业机构按市场化原则管理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