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7月1日统一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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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10:25 南京日报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魏明 李勇 金东 记者 张希)为了加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行业的税收管理,规范货运发票的使用,堵塞税收漏洞,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从2004年7月1日起,统一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通知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结算运输劳务费用,收取运费时,必须开具《货运发票》。《货运发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统一印制,为一式四联的计算机发票,开具《货运发票》必须采用税控收款机系列产品开具,手写无效。通知下发后,凡旧版《货运发票》已经用完的地区,可直接使用统一的新版《货运发票》。在尚未统一使用税控收款机前,可暂不填写机打代码、机打号码、机器编号和税控码内容。(编辑 爱玲) 市井人物 好男好女 汽 车 风雅秦淮 浮世绘 美 食 发 现 雨花石 阅 读 红绿灯下 理论视线 域 外 信息周刊 教育周刊 房产周刊 倾 诉 习 作 人才周刊 地 理 收 藏>>游客浏览精彩话题,网上有约>>新闻评点热点新闻,你说我说给本报留言 南京日报报业集团·南京日报社,未经同意不得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