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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机退货电池双倍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15:49 信息时报

  本报讯(记者 叶静 通讯员 叶冠勇)凌先生买了一台诺基亚原装手机,两个月后手机不能正常充电。经过检测该电池非诺基亚原厂生产,属假冒伪劣产品。凌先生要求退货并按发票价格加倍赔偿,但商家只同意赔偿电池价格的两倍。经市12315的研究,认定商家应承担,真机退货、假冒电池双倍赔偿的责任。

  有关负责人认为:商家应承担手机退货、加倍赔偿电池价款的责任。理由是,首先,商家与消费者因买卖手机行为构成消费合同关系,商家提供的电池非诺基亚原厂生产,即电池不符合规定,属履行合同存在瑕疵。根据《合同法》,商家应承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其次,电池属假冒伪劣产品,构成欺诈行为。根据《消法》,商家应承担加倍赔偿责任。因主机不是冒牌品,也就不用加倍赔偿主机。(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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