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失误实行责任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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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3日08:19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5月22日讯(记者 胡忠明实习生杨程)“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导致学校传染病流行和重大食物中毒事故”要追究单位领导人责任。昨日,省卫生厅和省教育厅下发紧急通知,因为相关单位、负责人工作失误,导致学校传染病流行和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将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近来中毒事件在学校不断发生,4月下旬以来,湖南省连续发生了3起学校食物中毒事件,2起学校甲型肝炎流行和1起学校副伤寒流行。4月15日,郴州市安仁县城东中学57名学生食物中毒,4月29日,常德市桃源县寺坪乡中学93名学生食物中毒,4月30日,张家界市温塘镇中学77名学生食物中毒,4月26日至5月18日,常宁县官岭镇富贵完小发生甲肝39例,5月8日至18日,韶山市职业中专报告甲肝17例,4月20日至5月20日,隆回县九中副伤寒流行63名学生发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