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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明令所有药品生产须获“GMP证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3日08:40 华声报

  华声报讯:自7月1日起,中国所有药品制剂和原料药的生产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凡未取得相应剂型或类别“药品GMP证书”的药品制剂和原料药生产企业,一律停止生产。

  在5月22日举行的“2004国际医药卫生产业发展大会”上,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司长白慧良介绍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对未通过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该停产的停产,该缴销许可证的缴销许可证;对该停产而不停产的企业依法查处。同时要对已经取得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证书的企业要加强跟踪检查,按照要求每年检查一次;对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生产的企业,要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据新华网报道,统计显示,截至2003年底,中国有药品生产企业5000多家,其中原料药生产企业430多家,制剂生产企业4000多家,原料药合并制剂生产企业500家。到目前有近2800家企业通过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认证,这些企业占据了85%以上的药品市场份额。

  白慧良介绍说,中国药品生产企业长期存在多、小、散、乱的问题,相当一部分企业对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给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带来某些潜在的隐患,产品也很难走向国际。全面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是规范药品生产秩序、促进医药市场健康发展和中医药走向国际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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