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下扣船令 巨轮获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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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3日10:22 南方都市报 |
揭下扣船令 巨轮获自由 撞码头撼门吊的“宝中138”获巨额担保后结束10天扣押历程,记者直击解扣过程 现场2 时间:前天下午至傍晚 事件:在2200万元的保函送到后,广州港新沙港区派出的交通艇将广州海事法院法官和该院院长签发的《解除扣押船舶命令》送上“宝中138”货轮。18时30分,因撞烂码头撼倒门吊被扣10天的“宝中138”重获自由。 前天傍晚落潮时分,广州港新沙港区派出的交通艇将广州海事法院法官平阳丹柯和该院院长签发的《解除扣押船舶命令》送上“宝中138”货轮。18时30分,历时10天的扣押终于结束,“宝中138”随即“重获自由”。 签署送达文书后,大副和轮机长脸上却看不出高兴——船虽然解扣了,一场诉讼也许正等待着“宝中138”所属的福建某海运公司。 巨额保函一到 立即签文解扣 前日下午2时,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庭长王玉飞正在等待海运公司的保函。电话中有人告知,保函正在福建飞往广州白云机场的航班上。 据介绍,本月3日下午1时20分左右,长202米、装载煤炭数万吨的“宝中138”与码头发生剧烈碰撞。约5分钟后,脱轨的6号门机吊车缓缓倒向珠江,约20米长的一段码头出现塌方(见本报5月4日A05版)。据广州港新沙港务公司估算,碰撞受损的码头及门吊直接和间接损失合计达到2144.81万元。在港务公司的请求下,法院5月10日裁定,要求海运公司提供22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并于次日依法扣押了停泊在广州港沙角锚地的“宝中138”。 下午3时30分,保函终于到了。经过检验核实后,法院迅速制作了解扣法律文书。 乘小艇登舷梯 送达解扣文书 10分钟之后,本报记者跟随海事法院法官平阳丹柯前往新沙港“宝中138”所在位置。 “‘宝中138’,‘宝中138’,请把你的舷梯放低一点。”17时50分,经过半个小时的行驶,交通艇靠近“宝中138”。由于此时货轮处于空载状态,“宝中138”看起来有4层楼高。而要登上头顶上方20米处的甲板,只能通过货轮上的舷梯。 新沙港随行的一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她在办公室常常备着两套衣服。水上登船对着装有着严格的要求,不能穿高跟鞋,不能穿裙子;有风浪时,安全帽、救生衣更是必不可少。若是碰上外轮,还必须办理登船证明,在边检人员带领下才能踏上“他国领土”。 正是退潮的时候,江流复杂多变。工作人员通过缆绳固定两船位置,用去了近30分钟。此时天空中飘下几颗雨点,交通艇时而颠簸两下,让人感到一阵轻微的眩晕。所有人心里都在担心,“快一点,快一点”。 登船是一件危险的事情,舷梯搭好的那一刻,工作人员决定,“包括女记者在内,所有女性留在下面”。 揭下扣船命令 巨轮重获自由 法警、法官、工作人员、记者依次登船,中间必须保持一定间隔。所幸有惊无险,所有人平安无事。 1971年建于西德的“宝中138”,已是锈迹斑斑,但站在万吨级货轮的甲板上,“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 18时20分,“宝中138”会议室,新换的船长不在船上。“现在正式向你‘宝中138’送达解扣文书”。法官平阳丹柯递上院长签署的《广州海事法院解除扣押船舶命令》,着蓝色工装的大副和着短袖裤衩的轮机长填写了送达回执,并签字盖章。法警随即从驾驶室的舱壁上揭下了扣船命令。 “船长不在,这(接受采访)不是我职权范围之内的事情。”大副拒绝解释发生碰撞的原因。但他告诉本报记者,“如果当时(碰撞的时候)你在船上,你一定能感受到什么是‘震撼’!” 至此,“宝中138”终可自行离港,开始正常运营。截至发稿时止,本报记者还未接到双方决定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事故责任及赔偿事宜的消息。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贺信 本报记者 刘佳 通讯员 胡后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