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不服拆 行政复议遭驳回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3日10:22 南方都市报 |
民情互动 本报讯(记者彭科 通讯员吉小江)前天,一德路果菜西街一经过行政复议、严重影响城市规划且不符合市容和环境标准的违章建筑物,终被越秀城管大队依法强制拆除。 据了解,不久前,越秀城管大队人民街中队接到群众投诉称,一德路果菜西街1号、3号、5号、7号、9号房屋有违章建筑物,于是进行了查处。经查,该建筑物属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章建设,越秀城管大队遂依法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在限期内自行拆除,恢复原貌。 当事人胡某认为,楼上住户经常乱扔垃圾,加盖建筑物是为起防护作用,虽然未报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但因改善自身居住环境的需要,不应被拆除,拒不执行越秀城管大队行政处理决定。胡某向越秀区人民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城管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保留其违法建筑物。越秀区人民政府经过审查,依法驳回了胡某的行政复议请求。昨日,越秀城管大队遂联合人民街街道办事处于今日对该违建实施强制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