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买炸药欲炸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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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3日11:0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河源讯 (记者秦仲阳通讯员林雨)备受各界高度关注的河源市东源县特大盗窃、非法买卖、窝藏爆炸物案,近日由东源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案犯杨初红、杨贵仪、杨军强、杨利平被分别判处17年至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被告人杨初红在东源县开石场。2003年9月24日,他和被告人杨子平(在逃,另案处理)窜到河龙高速公路广东省水电二局土方施工队炸药仓库,盗走炸药6箱(144公斤),用小艇载到被告人杨利平的果场,由其藏匿。 次日,被告人杨初红、杨利平和杨子平又将炸药转移到果场房屋背后的山上草丛里藏匿。破案后,6箱炸药被取回。去年6月间,被告人杨初红再次从木村村委会那里买回2箱共48公斤炸药。 去年9月中旬,被告人杨初红再次从被告人杨贵仪手上买到炸药96公斤。这批炸药是原来住在杨贵仪家、承建村道的和平县工头曾某留下的。 2003年9月25日,被告人杨军强路经河龙高速文笔山大桥工地炸药仓库时,发现炸药仓库门未上锁,遂从该仓库盗得二箱及三小包炸药,藏在家附近的草丛中准备用来炸鱼。破案后,公安机关起回炸药二箱共48公斤(3小包湿了)。2003年10月10日,四案犯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昨日宣判后,四被告人均表示要上诉。(来源:广州日报) |